网友提问 :请问应峰先生减持的6万股怎么没有公告?是否性息披露违规?
2023-12-22 22:31:32
思瑞浦 (68853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FENG YING(应峰)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6万股公司股票,不属于强制披露的范围,不涉及信披违规。感谢您的关注。
2023-12-22 2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