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触发条件之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累计达到20%”,降低触发门槛。 同时,增设一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条件,将“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作为触发条件之一,增加回购便利。 请问董秘:什么时候开始回购?

2023-12-20 16:33:11

聚和材料 (688503):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来如发生股份回购的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3-12-20 16: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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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和材料
法定名称: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15年8月24日,天合星元和刘海东等12名自然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设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新型电子浆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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