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贵司收购中鑫宏伟 51%股权的交易公告中,标的评估前所有者权益总额账面价值为8331.5万元,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9670.47万元,差异产生原因您上次的回答是因为审计报告采用合并口径,评估报告采用母公司口径,想再请问一下为什么评估报告不是评估标的合并整体价值?谢谢
2023-12-06 17:26:39
高能环境 (603588): 回答:您好,经与本次项目评估机构沟通,成本法评估是对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子公司的估值体现在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收益法评估是对合并口径的收入、成本、费用、资本性支出、折旧摊销、营运资金等进行评估,最后对企业自由现金流进行折现。资产评估准则没有具体规定评估结论中应当采用合并所有者权益或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作为账面价值,此处统一采用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作为账面价值。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3-12-06 17: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