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好,董秘,公司一季度业绩暴增,请问为什么不发出来,还是为了打压股价故意不发?
2024-03-15 17:23:02
移远通信 (603236): 回答: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5.1.1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公司均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未披事项。感谢您的关注!
2024-03-15 17: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