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贵公司为何不按规定披露回购情况,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要披露上一个回购情况吗

2024-04-22 17:30:03

新疆天业 (600075):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五条,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相关股东仍未实施增持计划的,应当公告说明原因和后续增持安排,并于此后每月披露1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域融公司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新疆天业A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7,500 万元,不超过15,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已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0日分别披露《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计划进展暨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中涉及天域融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相关内容。天域融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未过半,无需每月披露1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天域融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4-04-22 17: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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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
法定名称: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1996年12月30日兵体改发[1996]20号文批准,由新疆石河子天业塑化总厂独家发起设立,于1997年6月9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氯碱化工和塑料节水器材双主业。
注册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办公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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