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4月12日,新“国九条”以及证监系统一系列配套措施以及征意稿出台,其中对上市公司分红规定做出了重点安排。公司已经三年没有分红,请问分红规定对公司的影响有多大?

2024-04-13 20:42:32

海特高新 (002023): 回答:您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在二级市场现金回购近2亿元并在2023年完成注销,按规则视同为现金分红;公司将结合2023年经营情况和未来投资规划制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谢谢关注。

2024-04-16 17: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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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
法定名称: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公司,1992年10月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2000年9月30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0]291号)批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原全体股东,即李再春、王万和、李飚、郑超、刘生会、李刚六人。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05号文核准,于2004年7月6日公开发行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04年7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航空新技术研发与制造、航空维修、航空培训及航空金融服务。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一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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