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公司法》第97条和《公司章程》第32、33条既然规定股东有权对股东总数进行个人查询,为何又说“为了公平披露,敬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是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公平,还是公司不愿维护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权利?
2024-04-12 10:32:31
亿道信息 (001314):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遵循公平原则,为保证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人数相关信息。谢谢。
2024-04-15 15:50:54